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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楼时房子有质量问题,是不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或换房

开发商违约 2023-12-19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房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的,如果是房屋主体结构的问题,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可以要求退房;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卖方给予赔偿。
    如果是非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放商在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收房时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退房的情况是房屋的主体结构出现严重问题,导致房屋无法居住,这就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房屋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收房时发现房子不满意构成违约的经开发商同意能换。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子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业主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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