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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8月20号和物业公司签了租房合同,交了9月份的租金和押金,约定9月1号入住。8月25号告诉房东,因为私人原因想退租,房租和押金能退回来吗?9月15号我自己找到了转租的人,那个人和房东重新签了合同,房东收了我300转租费,退给我700押金,那我9月份的房租还能退给我吗

房屋租赁 2023-12-19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租金可以退回来,按照住几天交纳几天的房租。但是此种行为属于合同违约,承租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房东有权扣除部分或者全部押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退租时,有签署租赁合同的,以合同约定为准;没有合同或者合同没有写明的,一般这种情况按照市场默认原则处理。如果是提前租客退房,房东有权力不退还押金以及租金,也与房东协商处理,主动权在房东手中;若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的,房东必须退还租金和押金,特殊情况还得给租客违约金;如房东不退,可以起诉房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房东在租期届满后不退租的解决方式为:能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租客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若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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