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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小区的一位业主,与上一任小区物业有些物业纠纷,2018年2月购买的二手房并入住小区,后发现主卧外墙瓷砖开裂,随后告知了物业,物业答复说好的,之后物业并没有采取行动,之后有提醒了几次也没有进展。根据我们小区合同, 外墙面是归物业管理的,于是2019年10月开始断缴其物业费至2020年9月,现在物业对我下达律师函,我现在手头的证据仅一张物业答应修外墙的微信聊天截图、因外墙破裂内墙面起水泡的照片和一张现任物业修好外墙的聊天记录,我能打赢这场官司吗?

业主维权 2023-12-20 05: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取证。一是直接证明,包括照片、视频、录音等,业主一定要记得拍照、录像取证,其后上门告诉物管,通过录音记录对方答复;二是间接证据,包括小区其他居民的证言、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同时业主可以要求物业赔偿损失,具体如下:
    1、有关于这方面的约定的,那么就按照约定;
    2、可以收集资料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一般来说,这个收集的证据,主要是对当事人受到的损失进行拍照取证。
    不交物业费业主有怎么样的处罚
    1、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
    2、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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