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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四楼,一楼的下水管道坏了,该由谁出钱维修?是物业还是我们住户均摊?

业主维权 2023-12-20 0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是因为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漏水,那么可以要求该住户修补并补偿损失。
    2.如果已过了保修期又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则应由整栋楼的业主共同分担。
    3.建筑物的楼顶空间应当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如果小区已收取维修基金的,则从基金中支出。
  • 由物业出面协调,可以要求及时维修,按照维修费用赔偿经济损失。做一个定损,明确责任,因浸水给楼下造成的损失楼上都应该承担,再作后期的法律工作。有证据证明是因为楼上的过错导致漏水,那么可以按照实际的损失要求直接的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由物业出面协调,可以要求及时维修,按照维修费用赔偿经济损失。做一个定损,明确责任,因浸水给楼下造成的损失楼上都应该承担,再作后期的法律工作。有证据证明是因为楼上的过错导致漏水,那么可以按照实际的损失要求直接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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