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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被别人家的狗咬伤,狗主人家态度恶劣,这样的误工,营养费怎么算呢?

损害赔偿 2019-03-28 07: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狗咬人了怎么赔偿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如下:第一,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三条、一百四十四条、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本案原告提出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请求完全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第二,必须指出,我国法院对受害人提出的上述请求是否支持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即只有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人民法院才会对受害人提出的请求予以支持。
    具体言之,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受害人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只有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才可以将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入误工补助费中;交通费则指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至于营养费,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 被狗咬,在法律上分三种情况来处理,即狗主没管好,受害人故意挑逗及第三人故意刺激,不同情况不同处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由于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故意纵使动物主动侵害他人的,则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甚至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伤害的(受害人故意挑逗动物而致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故意刺激动物时期伤害受害人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对方拒绝赔偿医药费,可先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补充:《侵权责任法》规定,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要求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以及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狗咬了人,狗主人在法理上属于特殊侵权行为中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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