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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15岁的高一学生.事情经过:我在右转弯时发现当事人骑着电动车在XX从斑马线经过,他抢着过去,我刹车不及发生碰撞,我马上下车询问伤者,他自己已经起来走动,当时自己确有急事,给了三佰块他去医院检查,他不拿!说要打电话给妈妈,我打122电话,无人接听,打110,无人接听,再打122,还是无人接听,考虑了一下,叫当事人拍下我的车牌号码(车头),等妈妈过来后报警,我确有急事,处理完马上回来承担此事故,当事人当时同意,把车头前面的电动汽车移开让我离开。1个小时后交警打电话来说马上到支队,可以不算我逃逸。但我离支队有80公里。赶回去已经是事故后3到4小时。交警立刻扣了我的车和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15岁的高一学生.事情经过:还是无人接听

交通事故 2019-04-24 07: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私了解决的。但是对于重大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最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是需要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

  • 一、可能的处罚及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逃逸后的其他后果
    1、因逃逸导致事故无法认定的,将推定逃逸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保险公司拒赔。
  • 根据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法律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 交通事故逃逸者必负全责,情节严重还将受到交通肇事罪的追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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