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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年前借款给别人几万元,有借条,并约定月息**元。后多次电话或短信讨要,至今本息未还。我看网上说,借条的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但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自主张日起是2年时效。那么我想问:(1)如果我起诉对方,对方出示3年前我给他发的催款短信,表明我3年前主张过权利,现已过时效,法院会支持吗?(我后来也发过催款短信,未保存)(2)借条上写的是“月息**元,还款时本息一次付清”,那么我要主张2年以前的利息是否已过了诉讼时效???非常感谢!问题补充:借条未写还款时间,只写“借条:今向某某借款人民币**元,月息**元,还款时本息一次付清。借款人和时间”借条的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法院会支持吗?是否已过了诉讼时效?借款人和时间”

诉讼 2019-06-07 18: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诉讼法有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也就是说你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你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必须在从知道起2年内提起诉讼,如果在两年内你没有提起诉讼,那么你将失去法院支持你诉讼请求的诉讼权利,也就是法院不会受理你的诉讼,但是你的实体权利还是有的,也就是说如果对方自愿履行,可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也就是你又拥有了两年的诉讼时效。
    如果你一直不知道你的合法权益被侵害,那么法院保护你诉讼权利的时间也是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还要补充一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面几种情况诉讼时效只有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不因此丧失实体请求权。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予以保护,但权利人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愿意履行的,权利人有权受领 。
    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已经完成为理由而反悔,或主张权利人受领履行属于不当得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权利人也可以予以拒绝。
  • 被法院起诉催款催款还不上怎么办? 和银行协商,分期还款,否则,银行会起诉您,申请法院查封您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通过起诉后,欠款人依旧未还款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被告所有的银行卡,企业开户行都会被冻结,法院可以以合法途径查询被告的所有开户信息。如果被告已经转移财产了,被告将会被列入全国失信人黑名单,被执行人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将被进一步压缩。
    禁止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和高铁,动车和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子女报考公务员受限;子女上好学校受限;限制办理信用卡,买房贷款;养老金、拆迁款、房产拍卖款等会被直接扣留,被执行人的车辆驶向高速路将会被扣留;还会被限制出入境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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