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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正商的房子,已经付了首付款,但是没有签订合同,由于个人原因不想再买了,要求对方退款,对方不给退怎么办呢?

房屋买卖 2023-12-22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子首付交了合同没签要退款,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是因为对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可以要求退款。建议保留相关能够证明交了首付的证据,一旦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购买房屋时支付了首付款,但是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求退房有两种解决方式:
    1、由业主直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按照双方协商内容退还首付款。
    2、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退还首付款。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
    在更多的时候,购房者提出退房,会受到开发商的种种抵制。
  • 法律分析:购买房屋时支付了首付款,但是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求退房有两种解决方式:第一,由业主直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按照双方协商内容退还首付款。第二,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退还首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三条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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