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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天因为刮风,我租的房子天花板掉下来了,之前出现过类似情况,房东也修了,今天房东直言不修理,不管,没有租赁合同,请问这个情况是谁的问题

房屋租赁 2023-12-22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的房子天花板掉下来了,一般看情况谁导致的就谁来负责。出租房屋期间房主对于房屋内的设施是有保障和维修义务的,只要不是房客故意损坏,房客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墙体发霉脱落明显是因为房间潮湿和年久失修,这是自然现象跟房客无关。
    房东无权扣留押金。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 刮风导致所租房屋受损,不需要承租人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刮风导致所租房屋受损不需要赔偿。刮风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非承租人所能控制的社会异常事件。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应当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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