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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和个人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送货地址只写了甲方送货到乙方单位所在地,没有写单位名称,当时说的是营业执照还没办下来,所以合同就和个人签的但是货也送到他们办公地址的,签合同的人也是公司股东占55%股份,职位是监事,我现在起诉了签合同的人,但是不付款给我,我能不能把法人也起诉了(法人占45%股份职位是执行董事,经理。)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3 02: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关于合同纠纷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是关于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就要到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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