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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支付对方平时的交通出行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3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费怎么算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费算法如下: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具体数额由以实际产生的交通费计算。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二、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
    1、肇事车辆的所有人相关关系的证明;
    2、受损车辆的所有人的互相关系的证明;
    3、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4、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
    5、提供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值证明;
    6、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7、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如果事故造成了受害人人身损害的,有交通补助费。人身损害的赔偿费用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
    2、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3、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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