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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婚姻期间,其中一方在银行贷款买房买车,单独签订的贷款合同。离婚后另一方需不需要承担贷款债务。

婚姻债务 2023-12-23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 夫妻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贷款,如果双方知情,或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如果女方不知道男方贷款,而且贷款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时一般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贷款,女方不用承担。
  • 共同贷款离婚后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要根据贷款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签字或事后一方追认,如果是,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就要判断贷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另一方需要承担,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另一方不需要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女方还有义务还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买车,应该是男女双方共同同意的,故车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也是夫妻共同债务。虽然现在双方已经离婚,但并不因为离婚就改变了贷款系二人共同债务的性质,所以,只要出借方要求女方还款,那么女方就有义务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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