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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征收,斜坡屋面可算建筑面积吗?有没有成功诉讼案例

土地纠纷 2023-12-24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当地拆迁政策来定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
  • 法律分析:第一,超占的面积在合理范围内的,不予拆除。 之前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相对宽松,很多农民在建房的过程中,会有超占多占的情况。按照农村土地确权的规定是要进行拆除或者不予确权的。
    但是这种情况在农村普遍存在,本着维护农民住房利益的出发点,不会出现大规模的拆除。国家会给予一个明确的范围,超出的面积在这个范围内的,是可以确权,暂时不予拆除,但是会在确权证书上注明。
    以后涉及到房屋规划,会予以拆除。涉及到征地拆迁时,只能以未登记的土地进行处理,无法享受征地拆迁补偿。第二,超占的面积超过合理范围的,予以拆除。 一些农民的房屋严重大面积超标,因此而影响农村的整体规划的阻碍其他农民进行房屋建设的重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的,这种情况下不能确权,必须予以拆除。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超过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造住宅的,应当责令其停止建设拒不停止、继续施工的,有权拆除继续违法抢建部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查封、暂扣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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