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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进公司九个月未给我购买社保,我投诉了该公司,公司也于这周二收到了催缴开户的通知,但因为被投诉再去开户时有更多的程序,后来我跟公司做了协商,公司出面给我道了歉,一个我现已从公司辞职,二是怕这个事又拖着,那么我可以去劳动局撤销这个投诉吗?撤销后公司是否不会有惩罚或者留案底的情况了?撤销投诉后由我个人去社保局直接缴交是否可以?谢谢~但因为被投诉再去开户时有更多的程序,那么我可以去劳动局撤销这个投诉吗?是否可以?

劳动纠纷 2019-04-20 2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amp;lt;劳动法amp;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 公司未及时缴纳社保可以劳动仲裁吗?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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