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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婚姻法中夫妻一方恶意转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会怎么判决?

离婚 2019-04-17 13: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丈夫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还说有外债,做为女方要掌握好证据,这样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绝大部分案件都涉及财产的纷争。这些纠纷产生的原因在于夫妻双方不仅仅对于分配的方式,而且对于共有财产的数额,双方的认识也存在着很多的分歧。而造成对共有财产份额产生分歧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一方或双方对财产进行了恶意的转移。
    生活中经常存在的情况是,夫妻一方起了离婚之意时,对方还毫无察觉。这样的情况,使得一方有条件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大肆转移共同财产,或恶意创造夫妻共同债务。等到离婚时,对方才惊觉共有财产已经被转移了,但此时再想获取一方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证据时却相当的困难,因此只能自己吃哑巴亏了。
      新《婚姻法》明确的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予以制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1、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折、房产本等重要文件和资料,防止对方利用。
    2、对自己和对方的财产状况有清晰的记录,且都有可靠的证据或者收据资料。例如对方如有股票账户,你应该对其账号和开户行做到心中有数,这样的话,即使对方不承认,也可以申请法院去查询。
    3、注意收集购买各种大件家电或者不动产的发票和收据等。必要时,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清理和记录,并请朋友作证。
    4、如发现家中家电或者其他用品被转移,可立即报警,这样在诉讼中可增强法官对该证据的采信度。
    5、对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归属如有怀疑,应尽快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查询相关的信息。
    6、如已经发现对方转移或者隐匿财产,应及时制止,或者保留有关的证据,以备诉讼时运用。同时,可以征求律师意见,及时提起离婚诉讼,申请法院调查对方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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