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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5年4月经人介绍到一监理公司当监理,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转正后2700元/月,补贴和其他费用另算,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12月,因工程结束,人员饱和,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说我状态不佳,要求我回家待岗,且待岗没有工资,截止到2016年2月也未接到公司回去上岗的通知,遂去XX会仲裁,仲裁裁决单位支付5-12月双倍工资、赔偿金、待岗工资。单位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说未签劳动合同主要责任在于我,说我没有监理证,不符合他们用人条件,且他们还编造说找我谈过多次。事实上他们从未要求我提供监理证,年中单位确实有组织办理(花钱买,并不是通过自己考试所得),因公司说是自愿办理,所以我没办。又说是经熟人介绍,所以一再宽限我,所以一直没签。请问我应诉胜算机会大吗?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待岗工资。说未签劳动合同主要责任在于我,请问我应诉胜算机会大吗?

合同纠纷 2019-04-04 20: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劳动合同法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你觉得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去申请仲裁。
  • 用人单位与你约定转正后工资但不给你转正以及工资是违法的。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的话,劳动仲裁赢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仍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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