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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非因公受伤,3个月医疗期满不上班,请事假,需要发工资吗?

讨薪 2023-12-25 0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伤不属于请假,也不需要请假,要求他立刻按时发放工资,并补发未发的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改正,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那是必须要的,工伤员工需要休息,是需要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需要医院盖章才能生效。员工携带病例和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到单位就可以请工伤假,享受期间的正常工资。
    扩展资料
    职工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停发原待遇,按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单位不发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拖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在工伤认定后申请仲裁。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处理的,可凭交通事故认定书直接起诉对方。
    对于工伤,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确认是工伤,拿工伤认定决定书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1、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工伤休假期间公司不给工资,员工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到公司注册地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劳动者在工伤期间,公司是应当按月发工资,且工资待遇不变。若是公司不发放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依旧不配合,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因为劳动者因工负伤,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应当享有原工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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