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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享受过福利分房

其他 2023-12-25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福利分房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计划经济时采取的分房政策,实际上是一种住房福利。福利分房限制转租,权利人不享有所有权,不能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福利房主要是根据优惠的制衡侧分配的,主要是分配给职工,单位的分住房以前是存在的,这是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使用权是属于公民个人的,关于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不知道,
    福利房2018政策
    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接下来让石家庄小普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
    1、单位分住房,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后全国均停止了这种分房形式。这种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公房),使用权属个人,有房屋“租赁凭证”,要交房租。
    2、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可以随意收回吗?司法实践上对此并不明确。但从法理上讲,单位无权收回住房。单位奉为职工的福利房是国家对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福利补偿,与工作年限、学历、职位等挂钩,分得房后,房主应对房屋享有应当的财产权利。
    3、单位往往已分房为条件,强迫职工签订所谓服务承诺。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违背职工意志的,在法律上也没有依据。
    单位收回福利分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登记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
    其中明确单位收回福利房先要对福利房产权归属进行确认才能认定是否符合法律依据,一般福利分房产权归属有三种:
    1、单位房是集资建设的房屋,房屋的产权根据集资的方式决定产权,个人以全部房款的资金投资建设的房屋,所获得的单位房是全部房屋产权。
    个人以房款的部分资金做为投资建设的房屋,所获得的房屋是部分房屋产权。
    2、单位房是房改房建设的房屋,所获得的单位房是部分房屋产权。(前提是房改房是标准价的)
    3、单位房与职工签订购买协议之后,分期还款的,房款在没有还清楚之前,房屋的产权也是部分房屋产权。
    房款还清楚之后,房屋的产权就是全部的房屋产权了。
    综上所述,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在一定期限内产权式不属于职工的,
    但如果说产权过了期限已经属于职工则单位是没有权利随意收回房产的,产权属于谁也要视情况而定了,不同情况期限内则产权归属也是不同的。
    综上所述,关于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有疑问,已经告诉大家福利房政策的法律依据了,一般单位分给员工的住房在一定的期限之内是不属于制动的,但是最后产权是属于谁主要还是看具体的情况,不同的情况期限产权归属是根据情况来确定的和判断的,
  • 单位福利房是指如下。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福利房是单位给补贴的房产,但往往房产证在单位,5-10年才会拿到房主手里。
    是房改以前,各企业为本单位员工,盖的房子。以工龄、家庭人口、职位为分房依据。房子产权归企业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八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法律后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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