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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失应该怎么补办,需要哪些程序

其他 2023-12-26 0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证遗失的,补办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申请,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必须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登记机关经过查证,确实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办离婚证,将补办离婚证发给当事人。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遗失的,补办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申请,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必须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登记机关经过查证,确实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办离婚证,将补办离婚证发给当事人。
    法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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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方式是: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协议丢失后,补办方式是: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档案馆申请复印离婚协议,再盖公章。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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