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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未到期,但承租人已搬走且同意出租他人,算是合同自动解除吗?

租赁合同 2023-12-26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的情况只能是合同双方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同时,当事人之间的约定需要满足的条件分别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约定的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民法典》中租赁合同是不能自动解除的。只能通过下列方式解除:约定解除,要求在制定租赁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法定解除,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协议解除,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不会自动解除。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给予其合理期限支付,承租人过了这个期限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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