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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钱还不了,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

债务追讨 2023-12-26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儿子欠钱还不了的,父母没有义务偿还,如果儿子是成年人,则其自己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儿子欠钱,父母没有义务偿还。不论是什么关系,债务只有债务人有义务偿还,其他人都没有义务偿还。债权债务关系是具有相对性的,即便父母对子女是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但是对于儿子的欠债,父母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同样父母的债务,子女也是没有义务偿还。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 儿子欠债,父母该还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应该单独为其行为承担责任。所以这个债务与父母并没有关系,也无义务代其偿还。如果儿子因年龄,智力原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债务的效力可能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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