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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和朋友在外面吃饭和另外一桌人起了矛盾吵起来了但没有打架朋友吓唬人拿酒瓶敲桌子不小心把桌子敲碎了饭店要求赔偿五千块当天营业额也要算进去不赔偿就要起诉我们但是饭桌不值那么多钱对方不协商这合理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6 11: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饭店吃饭不给钱,原则上,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如果吃饭不给钱可以报警,可以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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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餐厅使用酒瓶敲桌子导致桌子损坏,餐厅要求赔偿五千块,但该金额不合理,对方不协商,我作为消费者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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