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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提前上班违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6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产假,是法律赋予生育的女工的休假权利,女员工依法享受产假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剥夺。但是产假期间,因为工作需要,本人自愿,可以提前回到单位上班。女员工自愿提前上班,并非用人单位剥夺其休假权,是对自己权利的处置,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__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女职工提前请产假的,区分下列情况处理:女职工身体条件不允许继续参加工作的,根据病历资料,可以按病假处理,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女职工身体条件允许而请假的,可以按事假处理,事假期间可以不支付工资。
    上述时间持续到产假时间后,自动转为产假时间,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待遇。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工资是按照平时正常工资支付的,但是不建议提前上班,休产假是法律赋予与你的权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女职工提前请产假的,区分下列情况处理:女职工身体条件不允许继续参加工作的,根据病历资料,可以按病假处理,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女职工身体条件允许而请假的,可以按事假处理,事假期间可以不支付工资。
    上述时间持续到产假时间后,自动转为产假时间,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待遇。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工资是按照平时正常工资支付的,但是不建议提前上班,休产假是法律赋予与你的权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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