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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内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延到宝宝哺乳一周岁,那这期间哺乳假是否有工资拿?哺乳结束是否单位有补偿金?补偿金怎么计算?是按去年平均工资给吗?可我去年6月份开始都是病假,拿的都是病假工资,病假工资是1600,平时的话拿到手3500块产假期间内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是否有工资拿?拿的都是病假工资,病假工资是1600

劳动纠纷 2019-04-13 18: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希望您对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有更加详细的了解。在遇到相关拆迁问题时,能够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关于用人单位在合同既满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现实中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不续签,继续留用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  
    二、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  当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而结束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自2008年算起)。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否则应支付一定的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相关的失业保障金。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 3)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你属于这几种情况的一种,就可以要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上述规定说明,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新突破,该规定可以使用人单位慎重考虑终止劳动合同,以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长期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鼓励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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