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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沙包小工程做,公司在四川,但至今都未签订合同。现在施工过程中一个工人因意外从楼摔下来请问该费用该由谁来负担?

劳动纠纷 2018-05-31 0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您好,您承包工程,您是承包人,公司是发包人,您与公司之间成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您作为承包人雇佣工人施工,您与工人之间形成雇佣劳动合同
    2.您与公司之间没有签订合同,属于您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可以向公司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并主张公司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违约责任,赔偿您在此期间的损失。
    3.您作为雇主,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受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您当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与您是否与发包公司签订合同是没有关系的,因为雇员是与您成立劳动关系并为您提供劳务,所以工人受伤您需要承担他的各项治疗费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您需要向受伤工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
  • 可以起诉首先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其次公司没有缴纳保险费导致当事人无法享受医疗报销的公司应当补缴社保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上就是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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