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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前夫离婚6年了,协议离婚,孩子归我,期间他一分抚养费都没有给过,只有孩子奶奶偶尔帮衬着,现在奶奶去世了,涉及孩子房子和抚养费这一块的事情,孩子父亲说他偷偷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结果是孩子不是他亲生的,我自己都完全懵了,我根本没想过孩子不是他的,也不可能明知道孩子不是他的还骗说是他的和他结婚,如果真的不是他的孩子,他可以告我什么? 我需要补偿什么?

子女抚养 2023-12-27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提供抚养孩子所花费的单据或者是其他证明,可由孩子的抚养人进行适当的补偿。双方可针对孩子的教育支出、生活支出、医疗费用支出、其他用于孩子的支出进行协商,如果给予错误认识抚养孩子,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造成精神损害的,也可以协商赔偿精神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建议协商为主,夫妻离婚可以但不能伤害孩子,对于孩子的抚养,离婚前双方沟通确定好,不建议你争我抢的,对孩子伤害太大了,这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如果实在协商不成,那只能走诉讼离婚的途径,婚姻法中对于离婚中孩子的抚养一直贯彻的是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包括经济方面的条件,也包括一直以来孩子与一方的感情以及抚养人的人品行为等。
    如果你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求六年来孩子的抚养费以及确定以后孩子每月的抚养费。建议你自己也查阅一下婚姻法以及几个关于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照自己的情形大致分析分析下可能的后果。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提供抚养孩子所花费的单据或者是其他证明,可由孩子的抚养人进行适当的补偿。双方可针对孩子的教育支出、生活支出、医疗费用支出、其他用于孩子的支出进行协商,如果给予错误认识抚养孩子,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造成精神损害的,也可以协商赔偿精神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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