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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将全部遗产给孙子,此后老人脱离危险,此后未再立其他遗嘱。多年后,老人突然去世,多年前立的口头遗嘱还有效吗?如果无效的话家属是否直接按法定顺序继承?

立遗嘱 2023-12-27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案件中下列情况下遗嘱会失效: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所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4、伪造的遗嘱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老人遗嘱给孙子效力具体如下:只要该遗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定立,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就有效。即老人去世后,孙子可以按照老人生前定立的遗嘱范围继承老人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老人遗嘱给孙子效力是只要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定立且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就有效,老人去世,继承开始后,孙子可以按照老人生前定立的遗嘱范围继承老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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