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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房租过户给儿子,过户费怎么算?

房屋租赁 2023-12-27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过户费用怎么算
    1、过户费用的计算具体如下: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
    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几十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过户的流程有哪些
    过户的流程有如下:
    1、办理过户需要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产局提交申请;
    2、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
    3、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完毕。

  • 过户费可以双方商议,具体参考如下:
    1、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2、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3、契税是二手房过户费用中占据非常大的一块,是由买房方支付的,其费用一般在售价的2%左右,具体多少看房屋的售价和面积大小,不过契税一般存在于买卖过户中,若是赠与过户、继承过户等方式就不需要缴纳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计算。一般有:赠与、继承、买卖,不同的过户费用不同,以当地税务机关为准。
    1、对于礼品,一般需要申请公证;
    2、支付鉴定费用为千分之六,公证费用为房屋的百分之二;
    3、拿到公证书后,到房管所交百分之3到百分之4的全额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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