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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二楼,过年期间11天不在楼上居住,一楼住户告知我家里漏水,当天我赶回去后发现是厨房主管道堵塞后污水从我家二楼厨房渗出,通过地缝渗出到一楼一部分,我家二楼厨房门框及地面受损严重,并且当天晚上疏通管道的钱是我垫付的,现在我想问一下,一楼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我家二楼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业主维权 2023-12-27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先找物业查看漏水原因,再根据原因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确定是公共排水管渗漏而又处于保修期内,开发商又不肯维修,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明确是楼上自家水管渗漏,经物业调解仍然不肯维修,业主要求物业提供楼上业主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 1.这个分情况如果是因为你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有你来承担;如果是属于那种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因为你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损失应当由你、一楼和物业共同协商解决(这里有一个对你有利的条件是,如何证明从你家下水道口溢出的污水是你排入的?如果无法证明,那么你没有责任,一楼可以追究从你开始到楼上所有住户,但是不能单独追究你个人),如果之前物业已经知道管道堵塞情况而没有解决,那么责任由物业承担。
    2.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住的是就是二层楼,而且你的下水管道是与一楼单独独立的,那么尽管堵塞不是由于你故意造成的,但是责任仍旧由你承担,无论你是否提前与物业沟通过维修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1.这个分情况如果是因为你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有你来承担;如果是属于那种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因为你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损失应当由你、一楼和物业共同协商解决(这里有一个对你有利的条件是,如何证明从你家下水道口溢出的污水是你排入的?如果无法证明,那么你没有责任,一楼可以追究从你开始到楼上所有住户,但是不能单独追究你个人),如果之前物业已经知道管道堵塞情况而没有解决,那么责任由物业承担。
    2.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住的是就是二层楼,而且你的下水管道是与一楼单独独立的,那么尽管堵塞不是由于你故意造成的,但是责任仍旧由你承担,无论你是否提前与物业沟通过维修事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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