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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给他人担保,现借款人无力偿还,我也没有偿还能力,他们想处分我的私有房产,我承诺二天后给他们三万元的,如果不给付,他们就要全权处分我名下的唯一房产。请问我写的二天后。算多久的时间?现借款人无力偿还,我也没有偿还能力,他们想处分我的私有房产,算多久的时间?

债权债务 2019-05-02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和担保人签字先后有什么区别?
    一.担保存两个合同关系:
    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2. 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关系
    二. 担保合同是对已成立的借款合同的担保,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
    三. 综上: 担保人应当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借款人自己提供担保的, 由借款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 借款,无力偿还: 
    1、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履行还款责任,作为债权人可以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还款。
    2、对于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借款人不能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对于民事判决书,国家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措施,以争取最大程度的将判决书执行到位,包括要求报告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如果债权人起诉到法院且胜诉,债务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法院有权对债务人进行拘留。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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