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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的客服,想要离职,已经提前10天告知主管,但主管说需要等招到人或者过一个月我才能走,但公司没给我交社保,我可不可以现在直接走?直接走的话我都需要做些什么呢?在这家工作一年了

社会保险 2023-12-30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入职一个月离职的不可以直接走人,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然后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的话,是自己的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辞职直接走,不可以。一般情形需要职工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但在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离职手续者么办理: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批准后,办理工作交接;3、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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