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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单位拖欠十多年工资,以前的工资才几十元一个月,现在单位要按以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请问现在领工资是按以前的工资标准领,还是按现在的工资标准领,或者是通过其它的补偿方式现在单位要按以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请问现在领工资是按以前的工资标准领,还是按现在的工资标准领

劳动纠纷 2019-04-04 07: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低工资如何领取,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领取工资手续,妥善保存工资记录。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  当用人单位侵犯自己的最低工资权益时,应及时向工会反映或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同时,在发生劳动争议的60日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拖欠民工工资,怎样合法讨薪?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
      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支付令程序即督促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劳动者申请,以支付令催促用人单位限期履行债务的程序。用人单位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或者异议被驳回的,支付令就生效,具有执行力,劳动者就有权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存在无故辞退且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带着公司的信息(公司名称、经营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姓名、法人联系方式,这些企业信息网都能查到)、身份证复印件、你在这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近期工资发放表(银行去打工资明细)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提出仲裁申请,以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并且要求其支付所拖欠工资,还有,要求其支付因拖欠工资而产生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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