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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车停靠外环路边车道2分钟开着双闪,后边电动车自己撞了上来受了伤,交警说我占主要责任,咨询别处说我占次要责任,究竟应该责任怎么划分?后边电动车自己撞了上来受了伤,交警说我占主要责任,咨询别处说我占次要责任,究竟应该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 2019-04-12 17: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首先要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依据伤残等级和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一般主次责都默认为三七分,即使交警裁了二八,保险公司也只按三七赔(商业险),交强险赔偿不分主次责,有责就赔,你的医疗费1万以内由对方交强险全额承担,超过1万的部分按责任比例划分;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如果评残)等都在对方交强险死亡伤残项下全额赔偿(限额为11万,这些项目已足够赔付),不需要你再承担。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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