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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嫁浙江东阳市XX的外地人,男方从14年结婚到现在,经常辱骂我,不尊重我,几乎每天都在吵架,一吵架就对我进行冷暴力,我有一岁的男孩,我提出离婚离婚,孩子我不要。还能分财产吗?男方从14年结婚到现在,经常辱骂我,几乎每天都在吵架,我提出离婚离婚,孩子我不要。还能分财产吗?

离婚 2019-04-01 13: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报警后验伤。可以到妇联家庭暴力损伤中心鉴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三个问题: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财产;领取结婚证是划分是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
    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至于房子,不知是你们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后财产,无论以谁的名义签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和存款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如果你是准备起诉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你需要到领取结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调取如果对方有家暴,建议报警,这样才能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 吵架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的,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一种诉讼离婚,一种协议离婚。当双方对财产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时,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手续: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
      
    3.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债权等的处理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提供三份,双方当事人一人一份,办理机关留一份)
      
      办理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薄(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为:已婚)和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有磁、或者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当事人持有原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的档案证明。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的色底双方当事人一致)
  • 吵架严重的话是感情破裂的表现,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标准。一般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您需要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最长时间6个月左右,建议将双方具体财产情况、子女情况咨询律师,再进行起诉。
    一般1-2岁会酌情判给母亲,2-10周岁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综合判断,10周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愿。
    一.协议离婚,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一寸免冠彩照各二张
    5.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确定好财产分割和抚养权)
    二.诉讼离婚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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