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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家开了分店(餐饮店)法定代表人是我老公 ,但一直都是他妈妈在经营,赚的钱也是他妈妈收着的,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2-31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夫妻财产的来源为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具备以下条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3、夫妻财产的来源为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所具有的特征是: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夫妻双方;
    2、夫妻共同财产的客体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3、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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