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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2013年因房子装修,我吃亏了,我知道装修公司在我们小区还有,我让物业给我打电话通知业主,注意点,他们只答应不做,在我们小区刷卡门禁那,直接用手砸,门直接开了,我惊呆了,物业解释说他也是业主,脑子有问题,开除了,物业服务让我很不满意,觉得花的钱没有得到服务,我拒缴物业费,到现在2016年了,我也知道他们不容易,我主动去交2015年的,很多人都没交物业费,大家心知肚明,我拒缴这两年的,他们不让,让我补上之前的,刚开始我都很准时交,有时经常停水很过分得!现在打电话说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给点意见呗,谢谢!2013年因房子装修,门直接开了,物业服务让我很不满意,现在打电话说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5-28 14: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停水停电。
    水、电是小区业主生活的必需品,即使合同中对强制断水、断电有约定,物业公司也不能以强制断水、断电作为手段,要求业主交纳各类费用。如果业主欠交费用,物业公司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或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欠费业主支付费用和违约金。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基于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依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有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同时承担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
    因此,业主应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而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的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应当采取合法的手段或途径来解决,而不能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如果因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的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您好,律师认为,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 依据的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8号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私搭乱建违反的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2]110号】》,属于违法行为并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物业可以依据此条起诉。
  • 如果开发商违约都可以起诉的。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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