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流产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3-12-31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流产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1、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前提条件: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流产,比如意外流产等,可享受产假、领取生育津贴、报销生育相关费用等。但若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流产、未婚先孕流产等,是不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的,自然也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不能领取或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况
    1、用人单位未给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员工则无法享受生育津贴。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要给予职工产假工资,支付标准按正常工资发放;
    2、虽然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但是缴纳条件并未达到领取当地的生育津贴标准,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职工产假工资;具体标准按当地相关文件参考;
    3、有些偏远地区尚未实现社保统筹,那么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职工产假工资。
  • 可以。流产假可以申请生育津贴,流产假生育津贴由单位发放。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错过就不能领取了。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