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是一样的。上述抗辩权的行使主体都是后履行义务人,行使的对象都是先履行义务人;只是称呼不同,有的人称先履行抗辩权,而有的人称后履行抗辩权。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