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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债务跟女方有关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债务 2024-01-01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男方债务是否跟女方有关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结婚前或者是离婚后,一方对外产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与配偶无关。但如果婚内的男方或女方的负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
    2、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
    3、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但债权人能证明系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离婚后男方的债务与女方是否有关系,关键要看该债务的性质。如果该债务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就与女方无关。但如果该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欠下,并且用于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那么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与女方有关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离婚后男方的债务与女方无关。男方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与女方无关。但若该债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而且用于了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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