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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病假工资怎么算,具体的法律规定

讨薪 2024-01-01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如果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的数额和计算方式则按照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确定。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第五十八条
    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员工的病假工资可由单位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需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来算。单位可在此范围内依法自主决定员工的病假工资,并及时发放给员工。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是自主权。
    2、病假工资支付比例:
    停工时长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支付的标准: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停工时长在6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支付的标准: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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