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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7岁时患上癫痫,现在45岁,工人,社保交了25年,想今年办理病退,请问符合规定吗?

合同纠纷 2019-03-30 12: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四)项曾经规定:“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但该规定已经被《工伤保险条例》废止,工伤职工只能按照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退休。但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改办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2)鉴定时必须是在医疗期满或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目前为止更具体些: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
    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 我国法律规定了,不论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则就应当能够由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相关的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仍然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由劳动者依法起诉。
  • 办理病退的流程:

      
    (1)申请病退休(职)鉴定由单位统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经单位签字盖章的职工本人书面申请;《**市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1张;可采信的病史资料,其中精神病患者须提供3年以上的系统治疗病历资料。

      
    (2)用人单位须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同时将初审情况在本企业公示1周,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方可在《**市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职工的其它资料报送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3)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的职工资料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社会保险局)审查后,市劳动鉴定中心根据各区县的申报人数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通知鉴定单位。

      
    (4)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职工在接到鉴定资格通知后,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
    200.00元鉴定费,自备相关的检查、食宿费用。

      办理病退享受的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办理病退的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

      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6、必须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保留企业职工身份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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