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并没有对 不当得利 的 立案 金额作出明确说明和规定,只要出现不当利益,都可以进行立案,和金额的大小无关。不当得利指的是在没有合法的依据前提下,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利益的所有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的人归还不应取得的利益,且不当得利的人有义务归还。 刑法 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以非法手段占为己有,涉嫌金额较大的,且拒绝退还的,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 罚金 ;金额巨大或出现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此可见,对于不当得利,民事立案没有立案金额的限制,刑事案件中对涉案金额有一定要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