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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证有效期多久?

房屋产权 2024-01-02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中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中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房产公证期限最长多久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依据有: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
    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法律依据:《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按规定收取手续费。因公证处的责任不能出具公证书或撤销公证书的,预收或已收的公证服务费应全部退还申请人;因公证处和申请人双方责任而撤销公证书的,应按照责任的大小退还部分费用。
    因申请人提供伪证及举证不实而不能出具公证书的,预收的公证服务费不予退还。

  • 一、房屋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1、房屋公证书有效期时间具体如下: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2)如果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3)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二、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带的资料具体如下: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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