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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妻子吵架了,妻子离家出走了?报警说不立案,怎么能找到她呢?

知识产权保护 2024-01-03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婆离家出走,可以去报警。向妻子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案,要求查找。报警后可以备案。但找人,是需要自行去找的。可以等两年,两年都联系不上,那就是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或是到公安机关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离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 法律分析:老婆离家出走当事人报警,可以查到路线。离家出走的二十四小时之后不回来的可以报警,直接到当地派出所去报案,然后他们会立案,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就会立案侦查。当家人突然失去联系或者下落不明,可以报警,由走失地派出所受理,无法判明走失地的,最后出现地即走失地,受理后公安机关将以内部下发协查通报等形式予以查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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