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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房产,不幸病故,欠下银行贷款,配偶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03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债务认定的范围: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一方为购房等财产负担的债务,婚后不用于共同生活的,视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费用负债,如赌博、吸毒、酗酒等;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附有遗嘱或赠与合同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另一方不承担清偿责任;
    4、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未经扶养义务人承担的债务;
    5、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确实不用于共同生活;
    6、依法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他债务。包括夫妻一方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侵权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有两种具体情况:
    1、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平等分配;
    2、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无共同财产的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范围如下: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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