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租客,楼上每天装修噪音很大,不能正常休息,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装修纠纷 2024-01-04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承租人可以要求对方退押金。如果对方构成违约,还可以要求对方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押金按合同约定退。租赁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如需终止,应取得对方同意。对方不同意强行终止的,属于违约,出租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退还押金和租金。出租人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如合同中有约定,房东可以要求扣留押金作为补偿以及要求其他违约赔偿;但是房客与房东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或者租赁物危害健康迫使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房客不需要支付补偿。《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第七百二十九条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