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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缴纳了生育保险,请问符合生育津贴条件,一般能拿到多少?需要带什么证件办理?

社会保险 2024-01-05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符合下列条件: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也能够按照国家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为:1、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2、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3、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申领生育津贴应满足以下几点条件:1、生育情况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2、参与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3、只有参保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为女性职工才能申领;4、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的时间达到当地的标准,一般需要在生育前连续缴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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