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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孩子未办理落户,出生证明被当地派出所给弄丢了,如何补办出生证明,A

离婚 2019-03-29 19: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出生证明:   
    一、办理出生证明所需的材料:   
    (一)初办出生证明   
    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2、具备下列材料之二者可作为亲子关系的旁证:   
    (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出具的盖有公章和签字的证明材料和当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机构出具的盖有公章和签字的证明材料。   
    (2)具有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助产机构出具分娩证明,并有接生人员签字和助产机构公章。
  • 离婚时的出生证补办:
      
    1、只有监护方(父亲或母亲)方可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2、需提供的资料(只要满足下列
    (1)或
    (2)均可):
      
    (1)监护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离婚证书原件或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上需有对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等)
      
    (2)父亲及母亲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
  •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出生医院: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
    2、孩子姓名:
    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
    3、父母双方身份证:
    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结婚证: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只要一个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妈妈的。
    5、出院时结算清单: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在医院办理,医院的规定各有不同,市级医院办理的话需要携带本医院的出院结算清单才能办理。住院清单是证明孩子是在本院出生的一个有效证明.
    6、办理程序:
    在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之前,医院一般都提前录取了宝爸宝妈的身份信息,带齐了证件去制定的地方科室按照办理流程进行办理就可以了,但是要注意录取的信息和自己携带的证件信息名称要符合。
  • 规定是,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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