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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有纠纷应该到哪个部门找

土地纠纷 2024-01-06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纠纷可以找到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又或者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双方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的话,第一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处理,要是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由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解处理,要是调解还是无果的话,受侵害的一方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一、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乡土地所/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经管站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复议或诉讼。如果是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如果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争议土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六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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