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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交通事故中,有目击证人,案件事实清楚,肇事车牌号也知道,还有没有必要必须调取监控录像呢?

交通事故 2019-03-28 14: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讨薪打官司,不需要房产证的,身份证是要的,另外欠薪的证据资料是要的。
    拓展
    讨薪最怕的是老板太穷了,无薪可讨,要命一条,要钱没有。就算依法讨薪,赢了官司,钱不但仍然要不到(法院不可能把自己的钱拿来替老赖付你薪酬),还得倒贴黄瓜二条(倒贴伙食车船费误工费等)。
    为了讨回辛苦一年赚来的工资,农民工兄弟可谓费尽心机,讨薪的手段也在不断地翻新,有集体下跪讨薪的,有给企业(老板)送“缺心”锦旗的。花样繁多的讨薪招数更折射出民工讨薪之难。
    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列子曰:“性命本非吾有,生死不过往来”。
    庄子曰:“生为徭役,死为休息”。
    某打工者跳楼讨薪时,模仿宋朝大诗人陆游口气留给儿子的遗言:“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讨薪不成功。
    血汗工资发放时,家祭无忘告乃翁”。
    找钱要卖力,吃饭要拼命。
    农民工的本钱唯一的就是命,为了讨薪的胜利成功,农民工视死如归、汤蠖在前,斧钺在后,赴汤蹈火,面不改色,死不旋踵,由此产生了不少讨薪英雄,有“跳楼讨薪的”、有“爬塔吊讨薪”的,有“爬上巨型广告牌讨薪”的,有“爬上水塔顶部讨薪”的,有“割腕讨薪”的,有“杀包工头讨薪”的,有“自杀讨薪”的,有“喝农药讨薪”的多不胜数。
    为什么我说他们是英雄,理由是尽管他们的讨薪之路走得很悲怆,但他们做人所未敢做。为人所未敢为,他们在用鲜血与生命逐步推动法律的健全和社会的发展,享受英雄称号当之无愧。
    当前,政府要求农民工不要恶意讨薪,要善意讨薪。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工人讨薪路上车祸处理:先由肇事者的保险公司赔,超出保额部分由肇事者赔。
    交强险,是给别人买的。肇事者的交强险就是用来赔偿受害人的。就本案,应该是保险公司代替肇事者在保额内赔偿当事人的损失,而超出保额部分,应由肇事者个人赔偿。
    所以现在当事人应该等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再继续向肇事者索要剩余部分。如果其拒绝承担剩余的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当事人保了意外险,意外险包含:意外医疗险,人身意外险。
    意外医疗险是费用补偿性的,也就是最终赔付额不能超过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如果医疗费用肇事者已经赔付了,按补偿原则,当事人保的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人身意外险是根据伤残比例进行赔付的,这个可以累积赔付。
    在对方赔付后,当事人的保险公司也要理赔,如果没有达到伤残,那么不能申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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